AN UNBIASED VIEW OF 車禍鑑定

An Unbiased View of 車禍鑑定

An Unbiased View of 車禍鑑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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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當事人不太清楚要如何跟肇事者溝通、害怕私下和解會有對自己不利的狀況發生,或是單純害怕自己跟對方談氣勢被牽制、被唬爛,那比較建議走「車禍調解」這條路。

除了自己處理車禍案件之外,也可以找民間協會免費車禍諮詢,或是車禍調解律師,不管是哪種處理方法,都各有利弊,那究竟優缺點在哪裡呢?

精神慰撫金:這是唯一一項受害者可以聲請的「非實質財產損害補償」的項目,意指當車禍發生後,受害者因人格權遭受侵害,且導致精神痛苦,便可以依比例要求不同程度的精神賠償。

向法院提告 → 法院強制安排調解 → 車禍肇責查詢 對方不來,調解不成立(會處罰) → 車禍理賠 訴訟審理開庭 → 判決。

申請人需將上述資料整理齊全,以現場臨櫃申辦或掛號郵寄的方式,送達鑑定機構指定的受理窗口,如果不確定的話,可以到監理站網站查詢各區鑑定會轄區範圍與受理窗口。部分鑑定機構開放線上申請,申請時可以網路查詢各縣市政府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入口,簡化申請流程。

訴訟上和解:但若是訴訟進行中,法官問要不要和解,如果雙方同意的話,成立訴訟上和解,會有一份「和解筆錄」與確定判決有一樣的效力,也就是說在對方不履行和解筆錄的內容時,可以直接拿這份和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。

因為調解的主角就是雙方當事人,所以當事人必須出席。如果當事人剛好沒空或是出於各種原因不想去的話,就必須找別人代替他去。

無論是受害人還是肇事人,在車禍調解過程中,都可以通過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,以確保整個流程的公正、透明,達到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的目的。

車禍和解、車禍調解其實本質上差不多,都是雙方自行談妥賠償條件,只不過選擇調解在過程中會多出第三方「調解委員」來協助商談。

只有一方有過失:車鑑會鑑定會載明為「肇事原因」,另一方為「無肇事因素」。

車禍當事人或代理人須瞭解如何正確申請車禍鑑定。以下是典型的申請流程:

⓶ 移送偵查:如果涉及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,且車禍 調解不成立,受害者可向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提出,調解的車禍案件移請檢察官偵查。

向法院直接提告:向法院提告之後,法院將強制安排調解,調解完之後,再進行訴訟審理

務必準備好手上有的證據文件,並據實以告,讓律師能夠做出正確的判斷,並且聽完律師專業的分析之後,討論希望律師協助到什麼程度,例如到民事一審,律師才有辦法報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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